大學剛畢業的時候,某電視公司請我去主持個特別節目,那節目的導播看我文章不錯,又要我兼編劇。可是當節目做完,領酬勞的時候,導播不但不給我編劇費,還扣我一半的主持費。他把收據交給我說:「你簽收一千六,但我只能給你八百,因為節目透支了。」
我當時沒吭聲,照簽了,心想「君子報仇,三年不晚。」後來那導播又找我,我還「照樣」幫他做了幾次。
最後一次,他沒扣我錢,變得對我很客氣,因為那時我被電視公司的新聞部看上,一下子成為了電視記者兼新聞主播。我們後來常在公司遇到,他每次笑得都有點尷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