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故事的是個女性朋友,現職某大企業總經理……我年輕時野心勃勃,衝勁十足,才二十六歲就升到了協理。這在當時是破天荒的事情,以我們公司的體系,三十五歲能當到協理算是年輕的了。
我從二十六歲幹協理直到三十一歲還沒有升遷。好不容易三十二歲那年有個機會升遷副總,公司高層卻因為倫理以及年輕氣盛種種理由,升遷了另一個能力無法讓我信服的人。我當時很不服氣,隔天就遞出辭呈。不過辭呈很快被退回來了。總經理把我叫到辦公室去,對我說:「你暫時休兩個禮拜的假吧。有什麼事等你休完假回來再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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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早得到
三月 19, 2008 – 9:44 am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