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三章】
【尋找童年】
各人養的各人愛,我彷彿看見在夕陽中明明暗暗的小巷子裡,一個慈愛的母親,抱起她腦性麻痺或菜古症的孩子……陪女兒去學溜冰,更衣室裡一片壯觀的景象。幾十個六七歲的娃娃坐在椅子上,每個娃娃面前跪著一位媽媽或爸爸。
冰鞋硬,怕磨破腳,先得為孩子多穿一雙襪子,再把鞋帶拉鬆,讓小腳丫伸進去,然後用力推,看腳完全穿到了鞋子裡,再慢慢地,把鞋帶彎過來繞過去,綁緊了。
「非綁緊不可,否則小腳丫在裡頭動來動去,容易傷到腳踝。」妻一面綁,一邊說:「又不能太緊,會不舒服。」
跟著一群娃娃進場了。每位父母都陪著孩子走到入口,看孩子踏上冰,唰一聲,頭也不回地溜到場子的另一端。好像電影裡見到的南極企鵝,在大企鵝的簇擁下,小企鵝一一從冰崖跳進水裡,開始他們第一次的優游。
音樂起了,奏的是「粉紅豹」。一群娃娃跟著老師,隨著節拍向前滑。雖然已經不是最初級,許多孩子還是會摔跤。
每次摔,便聽見場邊一聲驚呼。想當然那不是他爸爸,就是他媽媽。
孩子穿得很少,爸媽穿得很厚。但是孩子在動,不覺得冷,那些旁觀的父母可就個個凍得直發抖了。
雖然離場子不遠的休息室裡,有熱咖啡,還有幾組沙發,圍著熊熊的火爐,卻不見一個父母躲進去。他們守著,因為隨時都有摔痛了的孩子,會撲到場邊父母的懷中哭。哭一陣,笑了,又咻一聲,溜進場子。
下課了,我最先出來,站在門口,看裡面湧出的人群。孩子們因為運動,紅撲撲的臉上,露出興奮的笑。旁邊站的父母,鼻子凍得紅紅的,眼睛裡則是亮亮的——因為太冷,而凍出了眼淚。至於膝蓋上,都是灰灰白白的——因為跪在地上為孩子脫鞋。
「我女兒今天摔了三跤。」一個爸爸說。
「真的啊!我沒看到也!倒是我兒子摔慘了,摔了五次呢!」
每個人都說得出自己孩子摔了幾次。因為,每一跤,都摔在父母的心上。
♦ ♦ ♦
復活節快到了,為女兒買了一個大大的兔子布偶。長長的耳朵、圓圓的眼睛,粉紅色的鼻子,還穿著裙子和褲子。
小丫頭愛極了,不但夜裡抱著睡,還抓著兔子的「手」,教牠寫字。寫完字,把這大兔子放在一邊,又找來許多小的布偶坐在對面,中間放本圖畫書,意思是大兔子已經升格——做了老師。
女兒去上學,來了個帶小孩的朋友。四歲的娃娃什麼都不愛,偏偏看上這隻大兔子。哭!不肯走。
「送妳好了!」我說,話才出口,就暗想:「糟糕!」那朋友倒不客氣,立刻叫孩子說謝謝,高高興興,抱著兔子走了。
「怎麼辦?」我問妻。
「涼拌!誰讓你窮大方,看你怎麼跟女兒交代。」
眼前浮現一個驚天動地的畫面。我趕緊請妻開車,去原來那家店,又買了隻一模一樣的大兔子。
小鬼放學了,扔下書包,就去抱兔子。先對著「它」說話,又坐在沙發上摟著親。
突然叫了起來,把兔子左翻翻、右翻翻,扔在一邊喊:「這不是我的兔子。」
「是啊!」我裝作驚訝的樣子。
「不是!」小丫頭吼:「我的兔子手上破了一點,頭後面還有一塊巧克力弄髒的地方。」
「這個沒破、沒髒,不是更好嗎?」
「我要破的、髒的!」小丫頭居然大哭了起來:「我要我的貝比!」
於是,我們不得不再衝出門,拿新兔子去朋友家,換回舊兔子。
朋友的小孩也哭了,說比較髒的,才是她的兔子。
♦ ♦ ♦
想起兒子在啟智中心當義工的時候,每天傍晚都要跟著校車,送殘障的孩子回家。
「那些父母好怪,當他們把孩子接過去的時候,會露出很不好意思的表情,好像覺得有殘障孩子,是丟人的事。」兒子剛去的時候,在電話裡對我說。
可是隔了一陣,他改口,說他錯了:「我發現那些父母把孩子接過,轉身走進巷子,跟著就把孩子抱起來,又摟、又親。有些孩子總在流口水、流鼻涕,他的父母就對著那口水、鼻涕親。」
♦ ♦ ♦
北方鄉下有句土話「一畦蘿蔔、一畦菜,各人養的各人愛」。
看女兒尋回她那既有破綻,又有髒斑的兔子時,興奮的模樣。看溜冰場邊,瞪大眼睛盯著子女,每次孩子摔倒,就發出驚呼的父母,都讓我想起這句北方的土話。
還有那台南鄉間,殘障孩子的雙親。
我彷彿看見,在夕陽中,明明暗暗的小巷子裡,一個慈愛的母親,抱起她腦性麻痺或蒙古症的孩子,又摟、又親,親在口水上、鼻涕上……那一點都不髒,那很美!
【尋找童年]
誰說女兒是人家的?
她每天都得背弟弟,有一次弟弟被蚊子咬了好多包。
她的爸爸抱著弟弟用藤條抽她。
「不要打了!不要打了!」她趴在地上哀求……小時候,我家對門住了一位著名的書法家,我至今不知道他的名字,但相信他一定非常有名,因為連我不怎麼收藏書畫的父親,都特別託人到香港買宣紙,又備了份厚禮,送去請「大師」揮毫。
記得有一天,大師的孫子和孫女,趁家裡沒人,叫我過去玩,還帶我參觀老爺爺的書房。
大師的孫子又跑又跳地衝進書房,我也追了進去,卻見那小女生跑著跑著,突然在門前停下來。
「妳為什麼不進來?」我問她。
小女生沒答話,搖搖頭。
「不要管她。」小男生喊著:「她是女生,不能進來。我爺爺會打她!」
我詫異極了,想不通為什麼孫女不能進爺爺的書房。
♦ ♦ ♦
初中的時候,有一次開小學同學會,大家去陽明山,下山時看見一輛手推車放在路邊,兩支「推槓」斜斜地靠在地上。
我們這批正值最頑皮年齡的男生,用跳低欄的方式,一蹦一蹦地跳過那「兩根棍子」。
女生覺得很有意思,也跟著跳。
突然,有人發出一聲怒叱:「死女小鬼!不要亂跳!」
我又怔住了,為什麼男女生都跳,那人卻只罵女生呢?
隔了不久,有一天我在台北中山堂附近的「文化走廊」逛書攤。那時的書攤很簡陋,只是鋪一大塊布,再堆些書上去。
人很擠,我繞過一個又一個攤子,有時候甚至是用跳的,跳過地攤的角落。
突然聽到個粗粗的男人的聲音:「死丫頭,妳怎麼站的!」
一個十五、六歲的女孩,不解地看著那個罵她的男人。
「還不把腳拿開?」男人又吼過來。
原來只因為她的兩隻腳,正好站在地攤角落的兩邊。她的胯下對著的,沒有書,只是那塊「攤子布」的一個角落。
♦ ♦ ♦
又過一年,我上了成功中學,每天穿過金山街的違建區去上學。那裡的巷子很窄,許多居民從兩側房簷拉上繩子,晾衣服。
我有位同學,總是一邊走,一面往上看,避過所有女人的褲子。有時候看到一串褲子,全是女人的,竟然要繞道而行。
「為什麼這樣?」我問他。
「你怎麼連這個都不懂?」他面色嚴肅地回答:「從女人褲子底下走,會倒楣!」
「誰告訴妳的?」
「我媽!」
♦ ♦ ♦
許多年後,我做了電視記者,有一次去韓國採訪。
在斧山的餐館,跟位女記者吃飯。
穿著韓國長裙的女侍,送來一碗麵,沒等我表示,就放在我的面前。
我趕緊把麵端起來,放在對面女生的前面。突然,那已經轉身要走開的女侍,好像觸電一樣,又回來把麵端回我的位置。
我至今都無法忘記,那女侍兩隻手不停地揮,不斷說「No!No!No!No!」的表情,好像我要女生先吃,是犯了多大的忌諱。
♦ ♦ ♦
最近讀台北女權會策畫的《消失中的台灣阿媽》,勾起我的這些記憶。
多麼感傷!看書裡一位又一位阿媽,走過大半個人生,吃了許多苦、吞了多少淚。她們得到什麼?
她們好像只是藤蔓,攀在父親和丈夫的身上。父親死,就得輟學。丈夫死,就生計無著。即算父親不死,在父親眼裡,這些「女孩子」,也常是別人的人,甚至早早就送出去,給別人作「媳婦仔」。
至於祖父,更甭提了。書中第一段故事,客家女詩人杜潘芳格就說:「我是長孫女,所以一心一意想得到祖父歡心,但是他都不看我,他是封建時代的人,重男輕女,認為女孩子將來是姓別人家的姓……」
我停下來,想「他都不看我」這句話,彷彿見到一個狠心的老人,從可愛的小女生身邊走過,卻連眼角餘光,都不曾往下看。也想起一位女士對我說的,她小時候每天都得背弟弟,有一次弟弟被蚊子咬了好多包。她的爸爸抱著弟弟,用藤條抽她。
「不要打了!不要打了!」她趴在地上哀求。
我連聽她敘述,都幾乎掉下眼淚。我的心裡在喊:「難道女兒就不是人嗎?為什麼過去對男孩和女孩,有這麼不平等?」
何止過去?現在又真平等了嗎?
今天早上翻開報,看到一則短文,說國內有百分之八十的父母,把產業傳給兒子,而不傳給女兒。
「這是真的嗎?」我打電話,問了好幾個朋友。
「當然是真的!女兒是人家的人,嫁出的女兒,潑出的水。」
「是真的!因為女兒在出嫁的時候,已經拿了嫁粧,要給女兒的,那時候都給了。」
「不全是真的!女兒也常會分到一點,意思、意思,不像兒子那麼多,畢竟兒子姓自己的姓。」
其中最引人深思的,是說:「每一家都是女兒分得少,兒子分得多。也可以說,每一家的丈夫都繼承了父母較多的財產,太太繼承的較少。這樣平均起來,不就公平了嗎?換句話說,如果只有一家,分給兒女的一樣多,反而造成了不公平。」
於是,我也就漸漸能了解,為什麼中國人的父母,常跟著兒子,不跟著女兒。
既然一開始就把女兒當外人,分給女兒的產業也少,自然不好意思跟女兒。
只是大家有沒想想,過去農業時代適用的方式,今天是否還適用呢?就算可以施行,它又合不合人性?
♦ ♦ ♦
女兒出嫁之後,如果孩子病了,自己組成小家庭的「她」,比較會向「婆婆」,還是「自己的媽媽」求援?
「婆婆」和「自己的媽媽」比起來,誰會有更大的意願,來幫助這求援的孩子?
一個是幫媳婦,那個搶了她兒子的女人;一個是幫女兒,自己生育的骨肉。
如果是妳,妳挑誰?
我的一位朋友說得好「要我岳母幫忙很容易,妳不要直接請岳母做,只要當著岳母,叫太太做。如果工作太重,岳母疼女兒,自然會幫忙。」
這也使我想起一位老先生說的話——「我病了,拉屎拉尿,都在床上,連洗澡,都得人幫忙。兒子不會做,也不願意做,只好求媳婦。多不好意思啊!」說到這兒,老先生嘆口氣:「有時候女兒來,幫幫我,畢竟是自己養大的孩子,就不會那麼不好意思……」
怪不得,美國人有一種房子,上下兩層,各有臥室、廚房和大門,卻又在裡面相通。
這房子的名字很特殊,叫「母女屋」。
為什麼不叫「母子屋」呢?
♦ ♦ ♦
我不打算說兒子、女兒,誰好。也不能建議大家跟著「哪一方」住。畢竟傳統的習慣,能造成「一致性的公平」。
但我常望著自己女兒,心想「妳將來會是別人的人嗎?妳從出生,就不屬於任何人,就是妳自己,妳永遠是妳,也永遠是我女兒。」
我的母親、岳父、岳母,都跟我同住。我常對一家人說:「這是大家的家,兒子、女兒一樣好!」
我的母親以前有點重男輕女,孫女剛出生時,她看娃娃在哭,也不管,只搖搖頭:「我老了!管不了了!」
後來,娃娃對她笑。老人家開心了,說:「嘿!奶奶這麼老、這麼醜,妳還對奶奶笑,表示奶奶還能多活幾年。」然後一大早,小丫頭就被岳母抱進奶奶房間,二老一起照顧。
最近,老奶奶更想通了一件事,有一天對小丫頭說:「聽說不是美國出生的,不能當美國總統,妳哥哥是沒希望了。看你了!好好加油,為咱們家爭口氣,當他個美國總統!」
看吧!誰說女兒是人家的人?
浪退時,渾身溼透的我們一起坐在沙灘上,看著我們最喜愛的女孩子用力揮舞雙手,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。
下一次浪來,會帶走女孩留在沙灘上的美好足跡。
但我們還在。
刻在我們心中的女孩模樣,也還會在。
豪情不減,嘻笑當年。
九把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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